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公告
大连征途户外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营口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征途户外运动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辽0203民初607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营口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